賀梅回家第一周:多維獨家近距離報告(1)
【多維新聞】多維社記者呂賢修報導/2007年7月24日,賀梅終于回家了。3天后,做為全世界第一家走進賀家的媒體,多維近距離紀錄下這珍貴的點點滴滴。
編者按:
1999年,多維曾是第一家披露賀梅案的華文媒體。8年來,多位記者、編譯,至少已為此案发表數十万字的專稿。多維的讀者,几乎可說是一路伴隨著賀梅成長,也共同掛念著賀家的喜怒哀樂。
對于賀家來說,案子已經結束,孩子也回家了。漫長的路剛走完,但建設一個完整的家,一切,才剛開始。對于賀梅,這几天也許是她最陌生,最不知所措,也最難過的日子。在多維的完整報導中,可以感受這一切。知道小賀梅故事的人,無論怎樣評判這個案件,無論對雙方家庭有多少責難,也都希望,小姑娘走過了這几天,從此過好每一天。
即日起,多維獨家連載這份1万4千字的近距離觀察報告。
贏回父母權
99年1月28日,賀梅誕生于孟斐斯。由于現實生活因素,4周后,賀紹強與羅秦將賀梅交給貝克夫婦(Jerry & Louise Baker)暫時寄養。他們并不知道暫時放棄監護權的可能法律后果。“他們說我隨時可把女兒要回來﹐我問了3﹑4次…”羅秦后來在法庭作證時說。
不久,由于貝克家的阻撓,兩人經常無法依協議探視女兒。01年6月,貝克家以賀氏夫婦連續4個月未探視賀梅為由,向青少年法院提出收養及終止賀氏父母權。此案于是移交衡平法院﹐自此延宕3年。期間,兩人因思女心切,導致言行異常。專家据此建議法院,兩人遂失去探視權。“我的心都碎了…”賀紹強說。
04年9月﹐在專家伴隨下﹐賀梅與親生父母首次見面。攝影機記錄下這一切“父母表現出無比的关愛﹐但賀梅毫無反應。”多位專家作證:讓賀梅在此時離開貝克夫婦﹐可能會導致其日后的心理失常。然而,也有專家相信,與親生父母团聚﹐才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最后,衡平法院法官指出:賀氏夫婦不誠實﹐生孩子只是為了自己在美國賺錢﹐避免被遣返。兩人的父母權,自此被終結。
隨后的上訴法院,法官對案情雖有不同看法,但投票后決議維持原判。06年10月﹐賀紹強與羅秦步入田納西州最高法院。3個月后﹐兩人爭回賀梅的監護權。距離当初他們反悔的一刻﹐已是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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