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专访贺绍强:我们不是狼心狗肺(3)
2007-03-12 12:22:35
【多维新闻】多维社记者王国庆/打了近七年的官司,贺绍强已把关注“贺梅案”的人硬是“打”成了两派:一派是支持贺家,另一派则支持贝克家。支持贝克家的人,一直把矛头集中在贺绍强的人品上;而支持贺家的人则反问,贝克家的人品到底比贺家高尚在哪里?
象这样的争论,在贺绍强为夺回女儿打官司期间,可谓一波接一波,只要在google的检索栏内键入“贺绍强”,便可把贺家翻个底朝天。“人渣”、“败类”、“丢人现眼”、“狼心狗肺”等字眼不时出现在网上的辩论中,几乎淹没了那些称他“有种”、“不屈不挠”、“令人敬佩”等肯定的评语。
尽管支持贺家打官司的人大有人在,但在网上这场持续七年的“大战”中,却一直处于劣势,其关键因素是众所周知的--贺绍强绝对是个有争议的人。从当初的“性骚扰案”,到后来的“贺梅抚养权争夺案”,争议从未离开他半步。
2007年1月23日,田纳西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早前判决,恢复了贺绍强夫妇父母权。而田纳西最高法院做出这样判决的主要原因,实际上,只是法官们把这个案子的高度定在贺绍强和罗秦到底该不该享受父母权,贺梅的弟弟妹妹该不该享有兄弟姐妹的权利。
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判决,让多年来一直支持贺家的人,在这场漫长的“网战”中感受到一些难得的欣慰。那么,被人“误解”、遭人“鄙视”的贺绍强,在打赢这场官司后,到底有哪些话要说呢?2月15日,贺绍强接受了多维社的电话专访,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以下为第三部分(点此阅读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多维:有许多网友提出这样的问题,说贝克打官司打了七八年,也倾家荡产,这充分体现出他们对贺梅的爱。
贺绍强:我的感触是,贝克当初打官司时,根本没有预料到,这个官司会持续七八年时间,会耗费这么多钱。他当时认为,这个官司只需要几个月时间,只需要几千块钱就可搞定,因为他们当时占绝对优势。可以说,贝克低估了我们的勇气和决心。
但对贝克家,我们并没有什么仇恨,因为他毕竟在客观上抚养了这个小孩,尽管他主观上有个人占有欲,所以呢,我不会在自己的亲生小孩面前,去说贝克的任何坏话。
多维:听贝克向孟菲斯当地媒体介绍说,在你们打赢官司后,罗秦曾在沃尔玛碰到了贝克妻子,她邀请你们去她家参加贺梅的生日派对,但律师劝你们不要去。
贺绍强:事情是这样的,在最高法院做出判决后不久,大概是两天后,应该是1月25日。当天,我还在医院照顾我的儿子,我太太带着我的小女儿去沃尔玛买东西时,碰到了贝克太太和贺梅。这一次贝克太太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因为以前碰到过时她的态度都非常不好,这些我们都知道。但这一次,她主动上前跟我太太打招呼,想拥抱一下我太太,我太太回答说可以。
后来,贝克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这一次见面,贺的妻子很温柔很有礼貌,她们拥抱了一下。随后,贝克太太对贺梅说:“安娜,这是你的亲生妈妈。”然后,又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邀请我们参加1月28日为贺梅举行的8岁生日庆祝派对。我妻子接过电话号码,说了声谢谢。这个过程大概持续了几分钟。
贺梅生日那天,我们没有去贝克家,原因是,在我们把这个经过告诉我们的律师后,律师告诉我们下次再见面时不要慌,也不要去贝克家,因为我们要想跟小孩见面得通过法院、儿童心理医生,还有在恰当的时间和恰当的地点,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再去才对,以免引起误会、冲突或麻烦。当时,我妻子就想去,后来我阻止她,告诉她律师要我们别去,我们一定要尊重律师的建议。
多维:谈到贺梅的生日,我记得你曾说过,这辈子不会忘记两件事,其中一件就是贺梅的两岁生日,你们请求贝克允许贺梅出来跟他们照一张全家福,但被拒绝了。
贺绍强:是的,贺梅两岁生日那一天,我们是不会忘记的。当天,我和太太带着我们的小儿子,想带着贺梅照一张全家福。在这之前,我们已经跟贝克家约好,并不是临时想这样做的。我们当时跟贝克家说,按照我们中国人的习惯,我们想到照相馆去照一张全家福,因为我和我太太都想把这张全家福寄我们在中国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贝克当时已经同意了。可到了他家时,他们就变卦了。后来,贝克在法庭上是这样说的,他担心我们把小孩带着跑回中国,并要求法院没收我们的护照。
当时,贝克家在变卦后,就找了一个借口,称小孩生病了,有点感冒,但我们当时看小孩并没有生病,再说照相跟生病并没有多大关系,何况照相馆就在他家旁边。后来,他们就叫我们走,我们就没走,因为我们觉得这一天很重要。后来,他们就说,你们再不走,我就叫警察了。我当时有点生气了,就说你们叫警察我们也不会走。
后来,贝克先生就打电话叫了警察,然后过了几分钟,警察就来了,一共来两个警察。来了之后,一个警察在里面,一个警察在外面,在外面的就要把我们赶走,我们也只有走了,因为你不走,他们就会强行让你走。外面的警察赶我们走时说,这是贝克家的私人住宅,你们是不能侵入的,他们不欢迎你们,他们说你们在捣乱。
我顺便再补充一点,在后来开庭时,他们传了另外一个在里面的警察出庭作证,而外面那个把我们赶走的警察,他们却不传唤。里面的警察出庭时就撒谎,他说我们当时告诉他们(贺家)“那天”不要再回来,当时引起旁听席上哄堂大笑,因为没人相信警察会说出“那天”你们不要再来了,这不符合常情。这也是贝克家当时耍的一个花招,想通过警察的证词,来指责我们故意不去探望小孩。
多维:在赢回女儿的抚养权后,你表示要感谢岳东晓博士、中国驻美国大使馆、两位义务律师。关心贺梅案的网友都知道,还有许多人在这场官司中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贺绍强:是的,除了要感谢这些人外,还有好多人我们要感谢。我们当地有一个黑人组织,他们的领袖就是马丁.路德.金,现在这个名叫Rainbow Push的组织由著名黑人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牧师领导。我们非常感谢这个组织,他们从两年前开始帮助我们,他们向法庭递交文件,向媒体发表演讲,还帮助我们募捐。
还有要感谢的,就是几所大学的法学教授,共有三所大学,七八位教授,他们都是白人。自从2004年低级法院剥夺我们的父母权后,这三所大学的教授就联合起来,一直在写上诉材料,他们参加的中级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法庭辩论。我非常感谢他们,这些专家的高质量的上诉材料,在这起官司中也起着非常大的作用。
我还要感谢孟菲斯当地的华人组织,象以蔡金良为主的“贺家团圆基金会”组织,蔡先生是当地华人组织的负责人。几年来,蔡先生一直在关心我们,给我们提供了许多具体的帮助,比如说募捐啊,甚至还在他自己家里做yard sale,来帮助我们筹款打官司。我们全家还非常感谢李兆阳律师。
多维:不久前你曾表示过,在贺梅回家度过一个过渡期后,你们会回到湖南。你早前也说过,夺回女儿后,你们全家就会回中国。在留在美国还是回中国这个问题上,你们现在有何想法和打算?
贺绍强:这个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就是过了这个过渡期以后,我们预计这个过渡期大约需要一年左右,我们全家就回国了。回国的原因很简单,不过我需要声明一下,有些人不理解我们,说我们在美国想申请绿卡,申请什么政治庇护啊,又申请什么一胎化政策啊,还申请什么名人绿卡啊等等,我们从来没有递交过任何申请脯表,以任何名义申请绿卡。我虽然有一位美国移民律师,但她是义务帮助我家。因为她的帮助,贝克家才没有达到想在小孩抚养权官司结束前就把我家递解出境的目的。
多维:那你们现在是什么身份?
贺绍强:我们在美国没有正规的身份,只是几年前联邦移民法官跟我们签定了一个协议,等官司结束了小孩回家了,我们选择自动离境。移民法官当时跟我说,家庭的团聚非常重要,在这段期间我们不会影响你,期间你在这里的生活和工作都不会受到影响。
我想强调的是,在移民和身份上,我们没有做任何努力。我只所以声明这一点,是有一些人不负责任地在网上散布消息,说我们如何如何地申请绿卡等。我说的这些,都是有记录的。
还有一点我想补充的就是,贝克家以前有一个理论,是非常荒诞的理论,因为他们必须要拿这个理论来掠夺我的小孩。他们的理论是,因为贺梅是美国公民,我们打官司想要回美国的监护权,就是想呆在美国,成为美国公民。这一点完全是无稽之谈。为什么这么说呢,就是贝克自己讲了两句非常自相矛盾的话,我们也法庭上驳斥过他。
贝克的两个自相矛盾的理论是:一个是,贺梅是美国公民,我们争取到她的监护权,就可以帮助我们申请绿卡,好留在美国。另一个理论就是,在贺梅两岁时我们想照张全家福时,他又说我们想带着小孩跑到中国去,若小孩被带回中国,就会不利于她的成长。
这两句就把我考住了,我回中国吧,他说这对小孩的成长不利;我不回中国,在这里跟他打官司呢,他又说我想留在美国。我说这些,只是想让大家明白,贝克理论的荒谬性。这是我想强调的一个问题。
多维:能不能谈谈你们对回国都有哪些打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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